《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狗是否列入《目录》”的意见中,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目录》。狗的驯化历史悠远长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韩国《畜产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还应看到,随时代进步,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上的习惯在一直在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目录》属于正面清单,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代表不能养。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加强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5月29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
狗的驯化历史悠远长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
随着时代进步,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上的习惯在一直在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
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加强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条理清晰、有理有据!既肯定了狗狗的贡献,又点名了吃狗肉实际上是项“陋习”,结尾还呼吁各个地方要根据《目录》的规定制定合理的养犬条例……
至于猫咪,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的安翔律师此前也曾在访谈中提及过:“猫从历史上就没有被纳入过《目录》,所以猫这种动物,从一开始基本上就是以伴侣动物的角色出现在人类社会当中,猫本身不具备任何食用和养殖的条件,也根本不具备检验检疫的条件,更做不到所谓的动物产品可追溯的目标。猫一直就不是一种畜禽可拿来食用。”
这就意味着,猫和狗不能作为畜禽管理和使用,那么所谓的“肉狗养殖”,以及后续的狗肉加工、屠宰、售卖等行为,都具有违法嫌疑。深圳和珠海两个城市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相关条例,在两个城市公布的条例中都对食用猫狗肉做出了禁止。如今国家出台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也正式将狗移除并特化为伴侣动物,其中所体展现出的是我国更文明、现代和进步的立法倾向。
网友疾呼:终于在2020年,我们等到了!2020年是国内动物保护领域里程碑式的一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且可食用白名单中不包括猫狗。
《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可以食用动物须经人工繁育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经依法许可食用且检疫检验合格的动物;在条例发布会上,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雍灵表示:“猫、狗并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也没办法取得屠宰的检疫检验证,因此猫、狗等家养宠物不属于《条例》中可食用动物范围,应当禁止食用。”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经国务院批准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录》中不包括猫狗。
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一如既往地有很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提出了伴侣动物保护的相关法案,再一次将禁止食用和虐待伴侣动物的呼声以提案和建议的方式递交给国家。
一直以来,都有来自各界不相同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提升动物福利而努力奔走着,这让我们深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一定会出台全国范围内禁止食用伴侣动物的相关法规!